日前,广东省阳江市发布了2026年第2号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各相关单位切实扛起红树林保护政治责任,规范红树林保护管理秩序,稳步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
林长令要求,依托四级林长体系,构建市级统筹、县级主抓、镇级落实、村级值守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形成陆海一体、齐抓共管的红树林保护工作格局。
林长令强调,要严守湿地保护红线,明确全域禁止行为。在全市所有红树林湿地及周边管控区域,严禁非法围填占用红树林湿地、擅自开挖养殖塘、修建违章建筑物,严禁以各类开发项目名义侵占红树林原生滩涂;严禁擅自采伐、移栽、损毁红树林植株,严禁采摘红树种苗、破坏红树林根系及周边潮间带生境;严禁向红树林湿地排放养殖尾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严禁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养殖废弃物等污染物;严禁在红树林湿地内违规布设捕捞网具、开展破坏性捕捞作业,破坏候鸟、底栖生物等滨海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
林长令强调,要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全市退化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红树林小微湿地建设。要规范执法监管处置,依法查处涉林违法行为。聚焦红树林保护区、生态红线区、滨海重点岸线,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对侵占、损毁、污染红树林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修复。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将红树林保护要求融入沿海村规民约,引导沿海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监管、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红树林协同保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