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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林业碳汇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295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双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系统推进我市林业碳汇工作,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滁州实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着力点,以增加林业碳汇储量为目标, 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推进林业碳汇交易,为建设绿色滁州、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贡献更多的林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为先、发展为要,注重政府主导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兼顾提高林分质量和扩大森林面积,致力于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维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聚焦于探索新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践行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之路。

(三)工作目标

通过碳汇森林行动,调优林分结构、提升固碳能力、提高碳汇增量。努力完善建成“一规划、三体系”:编制《滁州市林业碳汇现状评估及发展规划》;建立符合滁州林业实际的碳汇组织管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交易规则体系。力争实现“四个第一”:争取全省第一个出台林业碳票管理办法;以明光市为试点,争取全省第一个发放林业碳汇权证;以市属林场和市本级企业为主体,争取全省第一个开展林业碳票交易;积极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争取以“三棵树”为主的国储林碳汇项目技术标准获批,成为全省首个国家标准,并争取全省首个在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系统、交易市场登记、交易。

2021年,通过国储林项目、森林抚育和退耕还林巩固工程,培育碳汇林10万亩,开展线下碳汇交易1-2笔。到2025年,通过国储林等重点项目改造低产林55万亩,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退化林修复30万亩,实施森林抚育工程150万亩,建设高效碳汇林基地300万亩。

二、工作内容

1.开展碳汇计量监测。搭建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化计量监测服务,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计量监测、森林增长及其固碳能力评估等工作,摸清全市林业碳汇家底。建设以三棵树为主要树种的国储林碳汇技术模型,积极申报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为进场交易做好技术准备。(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协作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2.实施林业碳汇项目。以国有林场为主体,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结合国家战略储备林等项目建设一体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改造森林质量差的松林,培育麻栎等固碳能力强的阔叶林,提升林业碳汇增量。发挥中幼林固碳能力强的作用,强化森林抚育经营,全市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固碳森林300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探索林业碳汇先行交易。出台《滁州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发放林业碳票。鼓励电力、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购买林业碳票用于抵消企业的减排额度,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林业碳票消除日常工作碳足迹。依托相关投资平台,建立市级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探索碳流转、碳收储、碳质押等方式,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管局等)

4.创新林业碳汇金融服务。创新林业投融资模式,针对碳汇林发展,细化贷款贴息、反向激励等具体政策,用活林业抵押贷款担保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汇贷”等金融产品,激活林业碳汇金融市场。(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5.建立林业碳汇基金。与相关基金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市级林业碳汇专项基金,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碳汇基金,为林业碳汇先期计量监测、项目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协作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专题宣传培训(2021年9-10月)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滁就林业碳汇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和培训。一是在市级层面,结合滁州大讲堂进行全面系统解读,辅助市委市政府决策。二是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碳汇业务培训,为碳汇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二)开展计量监测工作(2021年10月-2022年底)

聘请省内外专家为顾问,指导我市林业碳汇工作。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在滁州市设立碳汇计量监测点,开展四期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一期10月份对皇甫山、老嘉山2万亩省级试点碳汇林进行监测;二期设立标准地,对市属国有林场开展全面监测;三期对全市国有林场开展监测;四期开展全市总量监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三)开展先行协议交易(2021年10月启动)

按照《滁州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电力、化工等高耗能的企业先行碳票交易。双方按照商定协议,预付定金和最终结算。探索建立“绿色碳汇企业联盟”,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林业碳汇先行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协作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局等)

(四)实施林业碳汇项目(2021年10月启动)

未来林业经营活动纳入碳汇项目库建设管理,按照林业碳汇项目标准和方法学实施,开展CCER碳减量监测,并做好申报工作,力争全省第一个林业碳汇项目在全国碳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五)探索绿色碳汇金融服务。(2021年10月启动)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探索“林业碳汇金融”等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第一个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融资。做好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指导,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价格指数保险等林业碳汇金融业务。(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六)开展碳汇收储工作(2022年2月启动)

依托相关投资平台,将市属国有林场碳汇进行收储,作为招商引资重要要素保障,优先保障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碳流转、碳收储、碳质押等方式,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多方形成合力促进林业碳汇工作落地落细。建立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计量监测、项目开发、碳汇交易等工作出谋划策。

(二)加强试点推进。突出重点、选好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大力建立碳汇林,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试点建设需要。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与省内外相关机构的广泛合作,跟踪国内林业碳汇政策及技术的发展。加强林业碳汇的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知识等专题讲座。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林业碳汇专业技术队伍,为推进林业碳汇项目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林业碳汇,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碳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