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拓展义务植树形式的重要载体,科学、规范管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的重要手段,提高义务植树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如果您有心成为一棵树成长的监护人与见证者,欢迎您参加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并请您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1.家庭和个人认种认养树木的最低数量为1株;单位认种认养树木的最低数量为10株。认种认养年限为5年。
2.认种认养者按100元/棵/年的标准捐赠养护费。爱绿护绿公益活动捐款不设最低标准。
3.自愿认种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报名参加。其中,线上途径: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网址(http://www.yiwuzhishu.cn/),扫描全国绿化委专门设立的“全民义务植树在线捐款”二维码。捐款时,请选择项目——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填写真实姓名、户籍或暂住地区、身份证后4位、手机号码等信息。
线下途径:填写《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报名表》,发至池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邮箱:czscsb@126.com),直接转账或者缴纳现金至“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支行,账号:51280188000006265)。
4. 池州市绿化委将统一设立认种认养标识牌,对认种认养公益捐款达到5000元的单位和爱绿护绿公益捐款达到500元的个人,颁发《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捐款证书》。
5.认种认养不改变原有树木的性质、功能和产权关系。认种认养者在认种认养期内可享受观光、摄影等权力,并服从统一管理,注意保护周边环境,不损坏树木。
6.因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已经认种认养的树木需移植的,市绿化委员会将及时告知认种认养者,征得其谅解,调整认种认养地点,另行确定相应的树木供其认种认养。
7. 市绿化委将通过适当形式公布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捐款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8.认种认养者如有其它要求请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12331)。
9.本须知由市绿化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