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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下达2024年营造林任务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228次    来源:来安县林业局

为扎实推进落实滁州市绿化委员会下达来安县2024年营造林任务。

来安县绿化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将营造林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及时向各乡镇和国有林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造林绿化的工作的通知》(来绿〔20241号文件,2024年营造林计划任务58500亩,其中人工造林500亩、封山育林15000亩、退化林修复11000亩、森林抚育32000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庇护耕地面积9700亩(新建7500亩、完善2200亩)为确保营造林任务完成,对各地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深挖造林空间,积极落实年度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严禁占用耕地及农田造林。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工作成果,将人工造林任务落实到适宜造林绿化的地块上,要深入地块,充分掌握土地现状和性质。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充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农田林网建设任务,落实落细到田坎、边沟、灌渠、田间道路等适宜地段,对断带农田林网开展补植补造,确保完成今年农田林网建设任务二是精准落地上图,强化信息化管理今年所有造林小班在整地前要与国土“三调”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2024年造林应比对2022年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比对,分析研判,确保今年造林不占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继续推行营造林任务“落地上图”信息化管理,年度营造林任务必须在国家森林智慧管理平台和安徽省营造林管理系统进行落地上图,实现精准化管理,做到营造林任务真实,准确、可追溯。三是加强营造林项目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把营造林项目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营造林项目管理,主动扛起营造林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规范项目建设流程,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科学编制作业设计、落实施工单位等工作。严格执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所用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和种苗标签),保证可追溯。确保营造林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四是加强督查检查,确保营造林任务圆满完成。为推进今年营造林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绿化办、县林长办等部门,将不定期深入实地,重点督查检查营造林项目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县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指导服务、适时组织各地,开展春季和秋季造林自查验收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人工造林整地面积400预计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