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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林业局组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129次    来源:

  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氛围,切实推动草原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滁州市在集中组织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林业局将组织开展好2023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6月法治宣传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策划,组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学习宣传活动。

 上下联动,集中学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召开《草原法》专题学习会、交流讨论会等形式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学习,夯实依法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基础,充分认识保护修复草原对维持生态平衡、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双线同步,广泛宣传。全市各地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线上通过“两微一端”开通宣传专栏,线下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品,摆放展板,悬挂条幅等方式,向公众普及草地保护法律法规,讲解草地日常管理等知识,科普草地生态修复理念及相关技术,重点对破坏草地的行为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开展普法宣传。

 精心修复,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加强草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文件,对南谯区大柳草场和明光市黄寨草场周界进行勘查划界、测量坐标,设立围挡。对退化草场开展补种、清杂、施肥等人工管理措施,促使草场植被加快恢复。建设钢丝护栏,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增加喷灌修剪等机械设备,聘用专人进行管护等措施,加强对草场管护,保持草地原生态环境。

 根据《滁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统计,滁州市现有草地10.95万亩,面积位居全省前列。其中,人工牧草地0.17万亩,占1.54%;其他草地10.78万亩,占98.46%。草地主要分布在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等地,占全市草地面积的8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