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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进入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区祭祖烧纸要罚款

发布时间:2017-01-12   浏览:8038次    来源:

11日下午,成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全市防火工作情况,同时发出警示:受厄尔尼诺影响,2017年春成都林区的火险等级相对常年略高,市森防办提请市民注意,若年节祭扫时需要进入林区,切勿携带火种、烧纸焚香等,同时建议市民不要放孔明灯,以免造成森林火灾。


  据介绍,成都市是全国拥有原始森林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最大、距离原始森林最近、拥有野生动植物品种最多的特大城市。2016年,全市森林防火部门核实并处置一般森林火灾50起,累计过火森林面积7.74公顷,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00057‰,远低于省政府下达的0.1‰年度控制目标,实现了连续30年无较大级别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的良好成绩。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是成都森林防火期,根据以往规律,上半年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前后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统计表明,每年我市森林火灾的九成发生在这个时段,因此,做好2017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十分重要。


  据记者了解,为了加强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全市森林防火部门在“人防”、“技防”上都做了很多努力。在全市组建12支457人的“军警地”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同时在每个林区村都组建了15人的村级应急预备队伍。全市已配备村级森林防火护林员2600人。


  技术上,成都已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市103个森林防火林区重点乡镇,视频监控范围占成都市森林总面积58%,达2913平方公里,以“GIS、GPS、RS”技术为基础的网格化监控指挥系统。同时,成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租用直升机对全市重点林区实施航空护林巡查作业,拓展了成都市在森林防火期的预防空间。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提醒,临近春节,按照习俗市民会祭祖,“请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祭扫的市民注意,按照相关法规,森林防火期内,火种是不能带入森林防火区的,更不可以烧纸、焚香、放鞭炮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期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或者违规用火的,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公安机关日前已经发布通知,明确中心城区禁放孔明灯。市森林防火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因放孔明灯造成森林火灾的案例已经不鲜见,提请市民尽量不要在春节期间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