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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479次    来源:

各市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作出部署。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省委副书记信长星、副省长周喜安均对当前我省造林绿化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抓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疫情科学防控、分类指导的要求,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扎实开展春季造林绿化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的批示要求,以全面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主抓手,抢抓当前气温回暖、墒情较好的有利时机,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对植树造林进度慢的地方,要加强督导、单独调度,确保在4月初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要组织指导育苗生产单位做好苗木供应保障,并加大容器苗培育,为雨季造林提供充裕的苗木。

二、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

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义务植树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要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各类公园、居民小区为依托,开展贴近生活、方便百姓、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义务植树”,并通过认种认养、抚育管护、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方式履行法定植树义务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适龄公民尽责率。省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土绿化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绿化工作。

 三、全面推进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国土绿化行动拓展到“四旁四边”。全面启动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建设,着力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复绿、补绿、增绿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造林和“建新绿”行动,加快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要以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示范路段为重要抓手,突出抓好主干道路沿线、乡村道路两侧、河流渠道两岸的绿化,带动城乡绿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要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新造林绿化的培育管护,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惩乱砍乱伐森林、非法开垦和侵占林地等毁林行为。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进一步健全基层护林组织,加强林区日常巡护和火源管控,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