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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西乡县】积极开展县级机关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372次    来源:


植树节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和植树月,共称为国际植树节。提倡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

中国的植树节由凌道扬和韩安、裴义理等林学家于1915年倡议设立,最初将时间确定在每年清明节。1928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将植树节改为3月12日。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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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起源


中国古代在清明节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是由一位叫韦孝宽的人于1400多年前从陕西首创的。韦孝宽(公元508—580年)是西魏、北周时期的一位名将,京兆杜陵(今西安市东南)人。据唐李延寿《北史》列传第五十二记载,西魏废帝二年(公元552年),韦孝宽因军功被授予雍州刺史。自古以来,官道上每隔一华里便在路边设置一个土台,作为标记,用以计算道路的里程,也就是现在的里程碑。韦孝宽上任后,发现土台的缺点很多,经风吹日晒,特别是雨水冲涮,很容易崩塌,需要经常进行维修,不但增加了国家的开支,也使百姓遭受劳役之苦,既费时费力又不方便。韦孝宽经过调查了解之后,毅然下令雍州境内所有的官道上设置土台的地方一律改种一棵槐树,用以取代土台。这样一来不仅不失其标记和计程作用,还能为往来行人遮风挡雨,并且不需要修补。韦孝宽的这一做法,无疑是造福桑梓,减轻家乡百姓负担、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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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希望 守护春光


疫情延缓了我们踏春的脚步,却阻挡不住我们对希望的企盼,在3·12植树节当天,我县积极组织县级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驻县单位工作人员,近1600人在城南中渡村关渡山开展县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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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生态和谐   

植树现场按照指定的工段,挥锹培土,栽下新苗,一个个“蒙面”战士干劲十足,齐心协力扶直树苗,挥动铁锹、锄头细心填土,一丝不苟将土踩实、浇水,各个环节有条不紊,一番热火朝天的劳动后,一株株笔直挺立的雷竹整齐分布、迎风挺立,在明媚的春光中展现勃勃生机,本次活动共栽植雷竹1.6万余株,造林面积260余亩。



来源:西乡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