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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530次    来源:

关于印发《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绿办[2017]8号

 

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在我省等四省(市、区)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落实全国绿化委员部署,积极推进我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省绿化委员会制订了《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推进试点工作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是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试点方案》,及时成立组织,迅速学习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确保试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各市要按省《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于12月底前市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方案报送省绿化办。

3、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通义务植树网。全国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网”,省级子站“安徽全民义务植树网”均已开通。各市要积极行动,及时申请开通市和所辖试点县(市、区)网站子站(端口)。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维护,加强技术培训,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安全。

附件:1. 《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方案》

2.安徽省林业厅“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          

  

 附件1

 

安徽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义务植树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批复北京等四省(市、区)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我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具体举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拓展和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在更大的范围、以更方便快捷的方式,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家庭、广大适龄公民参与义务植树,逐步实现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基地建设公园化、公园发展主题化,着力打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全国示范基地和安徽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管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和绿化委员会承担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有效运行机制和政策保障途径,广泛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家庭、适龄公民广泛参与,积极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共同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二)全面宣传、增强意识。加大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知晓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参加义务植树的方法和途径,参与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情况的监督,促进义务植树尽责常态化,确保义务植树的全民性和公益性。

(三)网络先行、基地跟进。按照虚拟尽责实体化、义务植树基地化、基地建设公园化的要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采取网络平台建设先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跟进,信息公开透明,方便公众随时随地参与,多种方式履行义务,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义务植树基地共建共享共赢。

(四)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各地要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规划,结合城乡建设,科学布局义务植树基地,精心设计一批具有特色的公益性项目进基地,以基地为依托,以项目为支撑,加强基地建设与项目管理,确保义务植树活动有序健康持续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通全民义务植树网子站(端口)。今年初,全国绿化委员会开通了“全民义务植树网”,省级子站“安徽全民义务植树网”也已开通。该网具有认证义务植树尽责成果、颁发义务植树尽责电子证书、荣誉证书,发布、募集绿化项目资金,统计、分析各类尽责方式等功能。各市绿化办公室要积极行动,及时申请开通市和所辖县(市、区)网站子站(端口),开展试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维护,加强技术培训,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安全。

    (二)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各地要按照“方便群众、重在参与、不拘形式、灵活多样”的要求,在辖区内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植物园、湿地公园等地,规划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方便公民根据自己意愿常年、随时选择参与。每个市至少要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要对确立的基地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8类形式(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划分不同功能区,满足各类需求。

    (三)形成一套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的方法与途径,研究出台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义务植树项目、募集资金、基地管理、尽责认证等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机制。

四、具体步骤

2017年12月底前,各市制定出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任务及试点县(市、区)。

2018年2月底前,各市和试点县(市、区)开通“全民义务植树”网端口,并完成试点县(市、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规范、积极推进。

2019年2月底前,在试点基础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开通“全民义务植树”网端口,并做好县(市、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成立“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造林绿化处、保护处、办公室、造林经营总站、保护站、种苗站、国有林局、公园办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领导,成立领导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制订试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形成各部门推进、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拓展义务植树形式的重要载体,科学、规范管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的重要手段,提高义务植树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绿化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试点的重大意义,利用林业官网、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宣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加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报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我省“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典型培育。各地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中,要重视培育先进典型,选择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的地方和单位先行先试,深挖总结典型做法,善于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经验和模式。省在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召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附件2

 

安徽省林业厅“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齐    省林业厅副厅长

成员:余本付  省林业造林绿化处(省绿化办)处长

严敬光  省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

   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何小东  造林经营总站站长

周小春  自然保护站副站长

   林木种苗总站站长

周根土  国有林局管理局局长

   森林公园中心副主任

   省林业造林绿化处(省绿化办)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刘平同志兼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