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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817次
马鞍山市2017年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拟经过三年努力,确保2020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跻身国家森林城市行列。
一、完善三大体系,推动森林发展可持续
一是健全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以城区绿化为中心,城郊、山地、水系边岸等成片造林为主体,道路、河渠林带为骨架,大规模充实和整合山地、丘陵和道路、水系的森林和林木资源,形成城镇、村庄、水库、塘坝等绿化星罗棋布,点线面协调、带网片结合,形成林城交融、林带穿境、林水相依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计划到2020年,实现新造林37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和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二是拓展林业产业体系。坚持植树造林与苗木花卉、特色林果、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相结合,林苗、林农、林畜、林药等多种经营模式相配套,打造以苗木花卉为重点的效益较高、可持续发展的林业产业体系。至2020年,建成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30处,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三是优化森林文化体系。培育广大市民绿色文明的品性和人格,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和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的意识,实现人与自然、自然与城市协调发展,打造文化为底蕴,人文与森林景观相结合的森林文化体系。计划从今年起,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二、实施八大绿化工程,以重点项目推进创建
一是森林生态屏障工程。坚持封、造、管相结合,积极开展荒山绿化,加快培育林木资源,保护和发展森林生态植被。大力实施“青山绿水”工程,实施城郊农用地结合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拓展生态用地,营造城市大森林。二是城市绿化提升工程。提升城区(含县城区)绿化档次,加快各类公园和城区生态绿地建设(生态绿地向县城建成区延伸),全面绿化和提升城区路网、地面停车场和居民小区。规划建林、拆违建绿,建设环城林带,实现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三是绿色长廊推进工程。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等为重点,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内外搭配、相映成趣”的要求,打造一批道路绿化精品,形成绿色长廊体系。重点实施宁安高铁、滁马高速、常合高速等主干线绿化,将绿化长廊工程由国省道向县乡道路延伸,实现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四是水系林带拓展工程。结合水系整治,采用“水岸绿化”模式,加大水系绿化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大渔滩、石臼湖等湿地公园建设。将水利景观绿化由主城区(采石河、慈湖河)向郊区、小流域延伸,实现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80%以上。五是农田林网完善工程。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作为统一整体实施绿化。充分发挥林木的保护作用,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强化农田林网建设,将农田林网由平原圩区向丘陵岗地延伸,实现农田林网建网率85%以上。六是城镇和村庄增绿工程。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实施“村村绿”工程,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造林空白区域,力争每村营造村片林100亩。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质量和环境面貌,打造绿树成荫、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至2020年,实现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七是单位(部门、企业)绿化工程。深入开展 “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企业”绿化评比活动,通过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植树造林工程,把森林带进小区、营区、园区和校区。加大城区绿地建设乔木种植比例,力争其栽植面积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八是矿山复绿工程。针对我市工矿城市特点,对大量的矿山迹地、排土场、尾沙坝等进行造林绿化,开展“绿色矿山”和“花园式矿山”建设,利用“增减挂钩”和限期复绿等措施,对矿山废弃地实施“复绿复耕”。
三、健全推进机制,确保创建扎实有序
一是强化领导统筹。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确定目标任务,强化目标管理,有计划分步骤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森林城市创建机构、方案、经费和措施进度,做到既统一指挥、又条块结合,管理有序。二是创新投入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将各级财政将创森活动经费纳入预算,促进社会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创森积聚。坚持用市场化的思路、产业化的办法,广辟资金渠道,创新城市森林建设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模林业,保障森林创建工作需要。三是细化步骤落实。将创建工作细化为申报、实施、验收和提升四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实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实现节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