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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安徽省名木和一级古树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浏览:1083次
各市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条例》的规定,报经省人民政府认定,全省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138株树木为安徽省名木, 616株树龄500年以上的树木为安徽省一级古树。现将名录予以公布,并通知如下:
一、名木和一级古树由省人民政府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未经批准,不得挖掘和移植。
二、对危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制止,并向当地林业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三、各单位和个人在本次认定范围之外,发现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或树龄500年以上的树木,可以向当地林业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