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规定,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搞好我县今年的义务活动,同时为了完成市级生态廊道建设任务,县林业局党组根据全县现有荒山荒地分布情况,综合考虑活动可操作性,向县委、政府汇报。县委、政府决定将2023年3.12植树节县级植树点定在西岩镇江石村草芋头上,其它乡镇植树点由各乡镇自行选址。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县级植树点山场进行了现场踏查勘验,并按照生态廊道造林标准及绿化植树有关要求,制定本次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地段:
1、县级植树点:西岩镇江石村高速公路旁边荒山,小地名:草芋头上,面积50亩。
2、其它乡镇植树点:由各乡镇自行选址,每个乡镇义务植树活动点面积不得少于20亩。
二、实施时间:要求在2023年2月1日至2022年3月12日(包括林地清理和挖穴、栽植)完成。抚育在9月份之前完成。
三、树种设计:设计树种为樟树、枫香。
四、株行距设计:
(一)、西岩镇江石村高速公路旁边草芋头上义务植树点设计株距3.2米,行距3.5米。每亩60株。共需用苗3000株。其中樟树1800株,占60%,枫香1200株,占40%。
(二)、其它乡镇植树地点自行选址,公路绿化原则上5米1株,林地造林按株距3.2米,行距3.5米进行绿化植树。
五、挖穴规格:根据树苗大小,以土球、树根完全放进穴内且上下左右均有余地为度,最小不低于50×50×40(cm)。栽植穴呈品字形排列。石块含量高、岩石裸露的地段要采取填充客土的办法,确保苗木成活。
六、苗木规格:米径3公分、全冠、树杆正直、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损伤。树苗需带土球的,土球规格为直径按设计要求和预算规定执行。
七、栽植要求:栽植前解除包装带,树苗扶正,填土需打紧,适当疏枝摘叶。
八、项目经费:按设计预算从财政支付。
九、具体活动措施:
1、本次县级活动基地模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原则上线下最多不可纳4000人,线上不超过100人。
2、植树现场组织:由林业局事先划定各单位植树区域,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各参加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组织、交通等事项。
3、造林地准备:由造林专业队伍承包整地挖穴工作。要求按林业局技术人员指定地点和规格进行挖穴。并负责活动结束后的整枝、摘叶、浇水、管护等工作。
4、造林苗木准备:由林业局负责苗木采购、调运、质量检验、发放等工作。
5、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自带工具,按林业局指定位置和数量进行栽植。
6、西岩镇义务植树点,西岩镇人民政府要做好路牌和路标,同时安排人员进行车辆的引导。
7、其他事项:未参加县统一行动的其他乡镇植树活动经费由各乡镇自己解决,不列入在本实施方案中。同时注意安全,严防交通事故和劳动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