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湘绿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美丽绥宁、生态绥宁”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为确保本次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3年3月04日上午9:00-11:00。
二、植树地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义务植树基地(枫香村会子坳)。
三、参与人员:社会公众。
四、目标任务:完成义务植树示范面积30亩。
五、植树前准备工作
(一)整地。由林业局牵头,长铺子苗族乡配合,在2023年2月26日前完成义务植树基地整地工作。
(二)苗木准备。由县林业局负责,于2023年2月26日前将苗木运达义务植树基地,品种为楠木、鹅掌楸、香椿木等,数量按照打坑数量确定,栽植前苗木统一放置于坑旁。
(三)其他物资准备。由县林业局负责准备活动横幅,挖锄、铁锹等相关物资。
(四)由林业局安排专人负责植树活动影像、宣传报道等资料收集工作。
六、后期管理
加强管护管理。植树活动结束后,由长铺子苗族乡安排护林员负责对所种苗木进行管护、管理,以保证苗木成活,县林业局定期对义务植树基地进行督查检查。
活动联系人:魏建平 13607476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