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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赴内蒙古、安徽 联合调研“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17

7月12日至14日,造林绿化管理司副司长许传德、中国绿化基金会副秘书长陈英歌率队分赴内蒙古、安徽调研“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调研组先后深入包头市二老虎沟、笸箩铺义务植树基地,鄂尔多斯市东康线、109国道西线、九成功村义务植树基地,伊金霍洛旗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示范点,芜湖市长江滨江绿化区、漳河沿河绿化带等地,实地考察“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试点省(区)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试点省(区)要充分认识试点重要意义,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排头兵;要按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围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机制创新,加大实践探索力度,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注意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案例,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调研组强调,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实体参与,一手抓网络参与,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带动的工作格局。做好试点工作项目是根本、基地是载体、宣传是手段、网络是支撑、公开是保障。要加快项目储备和包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依托全民义务植树网络省级平台,及时发布符合当地实际、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义务植树项目,便于公民参与;要做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统计管理和尽责证书发放工作;要加快义务植树尽责基地建设,为公民实现多种尽责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提供有效载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报纸等各类宣传媒体,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加强舆情引导,全透明化运作网络平台,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情况。


    内蒙古、安徽省(区)林业厅、包头、鄂尔多斯、芜湖市政府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