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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核发全省首本古树《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东方市古树名木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种类多元且分布广泛。据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数据,全市现存古树名木1947株,其中一级古树10株、二级古树44株、三级古树1893株,以榕树、酸豆、木棉、重阳木等为主要树种。这些古树宛如“绿色文物”,承载着城市的生态记忆与历史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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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  酸豆树  树龄1500年 林威摄

为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响应《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东方市锚定“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目标,创新开展古树名木不动产登记试点。此次试点聚焦江边乡新明村国界自然村北侧约200米处的3株古树,完成全省首本古树《不动产权证书》核发,登记面积0.103亩(68.8平方米)。

为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推进,东方市资规局践行“靠前服务”理念,主动下沉一线,在宗地图测量、“四议两公开”材料组织、不动产登记流程答疑等环节提供上门服务。在江边乡政府和新明村村委会的协同配合下,首本古树《不动产权证书》得以顺利颁发。同时,为已登记古树定制了专属保护牌,牌面设置二维码,公众扫码即可查询产权登记详情及林权证办理材料与要求,实现“一码通览”,方便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此次古树不动产登记意义深远:首创探索,以不动产证书形式明确古树权属,为全省古树保护蹚出全新路径;一是法治赋能,从登记维度界定权属,让古树成为受法律刚性保护的特殊“不动产”,遇非法损害或纠纷时,助力快速定责、公正裁决;改革深化,二是呼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核心,彰显东方林权改革精细化实践成果,为古树保护与林业发展协同共进提供“东方样本”。

下一步,东方市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总结经验、优化流程,逐步扩大古树名木不动产登记范围。同时,持续加强与各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借助科技手段提升保护管理水平,让更多古树名木得到更精准、更全面的守护,为东方市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