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创新“三北”工程管理管护新机制新模式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并发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动员令。内蒙古作为“三北”工程攻坚战的主战场,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了一系列工程管护机制,真正解决传统治理中“重治理、轻管护”的问题,巩固和提升“三北”工程建设成果。
完善执法管护体系。坚持把保护与建设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全力以赴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自治区成立林草资源监测保障中心,盟市组建执法及辅助队伍13支,旗县组建林草执法中队91支,核定执法及辅助人员编制2098人、到位1773人;基层设立林草工作站776个,2710名专门负责林草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基本建成区、市、县、乡四级贯通的林草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在项目建设期内,全面压实建设主体管护责任并严格落实禁牧制度。项目移交地方后,充分发挥农牧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场等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化、制度化管护模式。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措施,加大治沙成果巡查管护力度,充分发挥4.68万名护林员、护草员作用,确保每一片治理成果都有人管、管得住。
切实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在2024年17个旗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在全区102个地区和单位全面推开,通过舍饲圈养、集中托养、异地代养、提前出栏等市场化手段分流牲畜486万羊单位,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全部降到10%以下,基本实现总体不过牧。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农牧民履行义务挂钩机制,实现“以效定补”,有效解决了“保护不保护、补贴照样领”的问题。2025年全区共查处违规放牧案件2.17万起、罚款5196万元,对4579户违规放牧农牧民扣发补奖资金1098万元;休牧期违规放牧率降至4.5%,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禁牧区违规放牧率降至3.5%,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先后召开全国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暨治理超载过牧现场会和全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现场推进会。
开展专项行动严打毁林毁草。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也是巩固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成果的重要保障。为全面遏制破坏林草资源问题高发态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谋划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印发《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召开部署会、专题会、推进会、新闻发布会,号召向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发起总体战。12个盟市迅速响应,通过领导包联、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方力量下沉、前沿布防,坚持行政、司法联动,林草湿荒综合执法,同步推进遏增量和减存量工作,问题整改率分别达80.63%和98.39%。“十四五”期间,内蒙古累计查处问题5万余个,恢复林草植被100余万亩,追损挽损超28亿元。
推行“国有林场+”模式。积极探索建设成果由国有林场代管的新模式,通过“场外办场”“场外管林”等方式,利用国有林场的专业技术、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对新造林地、退化林修复等地进行专业化、长效化的管护,有效破解部分地区管护力量不足、水平不高的难题。
强化法治保障。202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治理后要加强管护,鼓励“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以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护”,要求沙化土地治理后要明确后续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模式,为新时期内蒙古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下一步,内蒙古将持续健全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探索国有林场托管模式,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场外办场”,将“三北”工程治理区与草原禁牧区划定结合起来,切实守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张仲举)
辽宁出台“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辽宁近日出台《辽宁省“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并推进“三北”工程建设。
该办法由辽宁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五部门联合制定,共7章27条,明确了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体系、实施流程与责任机制。
办法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是“三北”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相关市县打破行政界限,建立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围绕重点项目开展联防联治,以提升整体防治效果,并以辽宁千里阻沙带作为重点区域。
办法要求,工程建设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同时,鼓励机制创新,支持在造林项目的整地、栽植、搬运等环节实施以工代赈,并引导企业、集体、农民通过承包、入股、租赁、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工程建设。
办法对项目预算评审、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项目验收后,将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实行管护成效与利益责任挂钩,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并支持国有林场开展“场外造林”“场外管林”,以发挥其技术与管理优势,确保工程长期成效。 (潘大为)
青海“三北”工程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生态地位突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十四五”以来,特别是2023年“三北”工程攻坚战启动以来,青海省将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决心,扎实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形成上下协同、全域攻坚的新格局。截至目前,青海“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任务已完成80%以上,取得阶段性成效。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省委书记吴晓军、省长罗东川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国土绿化暨“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会、发布总林长令,多次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并明确要求把“三北”工程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放心工程。青海全域将“三北”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专题会,研究部署重点难点工作,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找问题、抓进度、促质量。
为确保攻坚战持续发力,青海省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支撑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机制,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长担任总召集人、26个厅局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5个市(州)和25个县均已组建工作专班,实现了组织体系的纵向贯通。推行“厅级包市州、处级包资金拨付、物资调运、用地用水保障、技术服县区”的“双包五联”蹲点督导制度,实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出台《关于省级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三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明确地方配套资金省与市(州)县按比例分担,有效减轻基层财政负担。聚焦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林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出台《林草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等10余项监管制度,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
青海聚焦可治、需治之沙集中力量攻坚,科学配置项目,实施“2+1+12+N”防治策略,着力解决沙患、水患、盐渍化等交织性生态难题。在柴达木盆地沙漠边缘进行全面阻击,通过固定流沙控制沙漠蔓延;在共和盆地沙地进行集中攻坚,通过沙化防治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在青海湖流域沙地进行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在德令哈、格尔木、环湖东路等12个沙患蔓延重点防范区进行重点阻击;在“三北”工程其他区域,统筹加强沙化退化草原治理、退化林分修复、农田防护林更新以及湿地保护修复等措施。同时,与新疆、甘肃两省区林草部门签订“三北”工程攻坚战和荒漠化防治联防联治协议,谋划甘青边界河湟地区联防联治综合治理项目,形成防沙治沙工作合力。
让生态治理成果惠及于民,是青海生态建设的鲜明底色。“以工代赈”是实现联农带农最直接、最有效的核心模式。青海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明确2025年实施的林草项目全部推行“以工代赈”模式,要求劳务报酬占比不低于15%。大力发展沙棘、中藏药等产业,已建成沙棘基地3.92万亩,带动人均增收3200元。优化8万名生态护林员管理,年人均增收1.2万元。(张欣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