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根本大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经1998年修正和2009年打捆修改,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保障和促进林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日签署第3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总体来看,新修订的《森林法》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根本目的,从森林权属、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森林法》从七章扩展到九章,条文数从四十九条增加到八十四条,主要加强了以下6个方面内容:
加强了权属保护,新增“森林权属”一章,明晰了产权,有利于调动林业经营主体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强调了森林分类经营,突出公益林和商品林主导功能,有利于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
突出了规划引领,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成为考核政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
强化了资源保护,新修订的《森林法》保护对象更加全面,保护措施更加严密,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下放采伐限额审批权,删除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调拨等内容,保护了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突出了执法权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手段,加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震慑了违法行为。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新法内容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造林绿化的意识,提升林草行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抓紧完善配套规定,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确保森林法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在青岛,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植树造林、认种认养、捐资建绿等多种形式,共同为建设生态绿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出力,扩大城市生态功能,改善生态及人居环境,优化市域气候,加快推进青岛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每年植树节前后,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各类主题植树活动,组织广大市民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精神,不断强化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积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形式推陈出新,坚持倡导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热潮,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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