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全民义务植树网
主办单位: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 中国绿化基金会
首页 焦点关注 政策法规 实体参与 网络参与 捐款榜单 证书查询

我市在省内率先开通“互联网+义务植树”网上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焦点关注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57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4月20日,我市在我省率先开通“互联网+义务植树”网上平台。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一个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植树八种尽责形式为:造林绿化类、抚育管护类、自然保护类、认种认养类、设施修建类、捐资捐物类、志愿服务类及其他类。今年我市计划建成4处义务植树基地,分别为:海城市牌楼镇海城煤矿张家沟排岩厂、岫岩县偏岭镇污染矿山、鞍千东路七号桥迎面山体、鞍海公路杨柳河河滩地。大力推进植树基地建设,推动我市形成义务植树“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绿委会将依托平台发布义务植树项目,通过向参与者颁发不同等级的实名电子证书及示范点冠名等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全民绿化。通过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开通“互联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真正实现我市义务植树“网络植树实体化,义务植树基地化,全民植树常态化”的良好格局,将我市义务植树活动推向新的、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