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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下幸福树 美化新家园 ——陕西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综述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720次

作者:王永锋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7年03月09日06:54

大地回春,暖意渐浓。2月28日,渭南市华州区组织53个部门、1250余名干部职工,在渭华起义纪念碑脚下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现场人头攒动,一片忙碌景象,大家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栽下一株株垂柳、红叶李、樱花、栾树、国槐等绿化苗木万余株,植下一片片新绿与希望。

时下,正是植树播绿的黄金时节。全省各地广大机关干部时不我待,紧锣密鼓地投入到造林绿化大军。除此之外,很多社会组织也纷纷“相约春天”,积极组织、策划各类植树活动。在第39个植树节来临之际,全省逐渐掀起义务植树、绿化家园的热潮。

年均义务植树近亿株

3月5日,周日。西安市民苏君丽女士领着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随社会组织在城南参加了植树活动。“植树节当天有事,所以提前带孩子来。自孩子上幼儿园以来,我们每年都坚持参加植树活动。”她说,通过亲身体验,孩子在无限的快乐中也培养起了生态保护意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群众的生态文明理念明显提高,植绿、护绿、爱绿意识空前高涨。据省绿化办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陕西省义务植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每年各级党政领导率先垂范,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都会自发组织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共青团省委组织的“保护母亲河,美丽中国梦”、省妇联妈妈环保协会组织的“换树1+1”等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上千万人次,年均植树近亿株。各地、各部门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栽植“公仆林”“曙光林”“八一林”“青年林”“记者林”等各种纪念林,融纪念、情感、趣味与义务植树为一体,赋予了义务植树新的文化内涵,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2016年,在“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生态战略的推动下,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672.8万亩,参加义务植树1100万人次,栽植各类苗木8275万株。

“增绿”助力“治污减霾”

植树造林,绿染三秦。陕西省每年对义务植树活动都进行详尽安排,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的同时,加快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造林绿化2479万亩,义务植树5.1亿株,新增森林面积504万亩,完成防沙治沙53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06%。

陕西林业还把造林绿化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实施了以“身边增绿”为主的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加快村镇周围、道路两旁、河流两岸、旅游景点、出入境口、大中城市等人口密集区域绿化,使绿色更多惠及三秦百姓。

如今,林业的特殊功效,使“增绿”成为“治污减霾”主要措施之一。2013年,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林业治污减霾三年行动,开出了“清肺、强肾、治癌”的“药方”,建设关中地区森林、湿地两个“百万亩”工程。据权威部门评估,关中地区森林湿地年滞纳颗粒物的实物量相当于2124万辆机动车的颗粒物排放,年固碳量相当于550米西安城墙;全省林业治污减霾功能年总价值量为5372亿元,相当于2015年全省GDP的29%。

今年起,全省将重点实施“森林湿地3000万亩”治污减霾工程项目,启动碳汇造林试点。以“追赶超越”为统领,全面提升生态和民生林业建设水平,全年计划实施营造林400万亩。到“十三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5%。

开展网上义务植树试点

植树造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凡男11-60周岁,女11-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植树义务。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随着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不断提高,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积极性也随之高涨。但目前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很多公民想尽植树义务,却苦于找不到植树的地方。

对此,省林业厅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会根据本地区造林绿化规划,每年会选择一些适宜公民开展植树活动的义务植树基地供城乡居民植树。同时,为了提高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陕西省计划2017年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合作,作为全国首批实施网上义务植树的试点省份,在全国绿委和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指导下,建设陕西网上植树平台,宣传发动、鼓励倡导全省适龄公民通过实地参与、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以此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一年一度的植树节马上就要来到,让我们踏着明媚的春光,为了共同的生态美丽家园和对呼吸清新空气的愿望,一起履行植树义务,打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吧!  (陕西日报记者 王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