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黑龙江
新闻动态
履“植”尽责 共建美丽龙江——2023年黑龙江省春季义务植树接待点
黑河市各县(市、区)开展3.12植树节宣传活动
2023-03-13
绥化市开展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2024-04-17
履“植”尽责 共建美丽龙江——2024年黑龙江省春季义务植树接待点
2024-04-07
汤原县烈士陵园抚育管护活动
2024-04-03
鹤岗市向阳区“3.12植树节”及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24-03-28
2017年6月13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
造林绿化
抚育管护
自然保护
认种认养
设施修建
捐资捐物
志愿服务
其他
劳动尽责
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
捐资尽责
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
提高矿区森林覆被率,减少矿区扬尘污染和地下水污染,保持水土,美化环境。
保护国家神州恐龙地质公园内古生物遗迹和中俄界江防护林国土安全。
实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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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责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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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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